作者的责任并不会在论文发表后就此结束。
如果在已发表的研究中发现错误,作者应当通过发表勘误(errata)的方式予以更正。
当其他研究者提出进一步的信息或完整数据的请求时,作者也应及时、充分地回应,不得无故拖延。
一个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涉及研究中所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分发。通行的原则是:作者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向他人提供研究中使用的特定材料。然而,这一原则需要结合常识来应用。例如,若研究者耗费两年时间克隆出某种特定蛋白,且该蛋白仍是未来研究的核心对象,就不应期待他们无条件地将这一克隆材料提供给计划进行类似研究的竞争者。同样地,如果某种复杂化合物的合成十分困难,且产量极少,那么要求研究者赠送样品也不合理。
尽管如此,论文仍应提供足够的实验细节,使其他研究者能够自行获得该克隆或合成相应化合物。
虽然在这一领域中,伦理行为的界限并非总是十分清晰,但总体原则是:
研究的各个方面都应当充分公开,并在合理范围内为其他研究者提供协助。
科学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开放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