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讨论依赖于论文在发表前所经历的严格的同行评议。
审稿人的首要责任是对科学内容进行理性且客观的评估。这要求审稿人仔细阅读稿件,并认真准备评审意见。
多数期刊实行匿名评审制度,但匿名并不意味着审稿人可以随意批评。任何批评都必须有逻辑、有依据,并且绝不应针对作者个人。审稿人还应当在学科背景下对稿件进行定位:该研究是否是重要贡献、次要贡献,或尚不足以发表?
审稿的及时性同样是一个伦理问题。延误评审可能会给作者带来重大损失,尤其在竞争激烈的领域。评审应遵循“黄金法则”:“以你希望他人审稿的认真与速度来审阅他人的稿件。” 若审稿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应尽快通知期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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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原则
送审的稿件是保密文件。然而,不少审稿人对“保密”一词存在误解。“保密”并不意味着审稿人可以扩大知情范围,例如在研究组内部讨论或让同事共同审阅。
未经期刊编辑或负责该稿件的编委明确许可,不得向任何人分享或讨论稿件内容。例如,高级研究人员有时会让研究生或博士后代为审稿。只有在获得编辑或编委许可的情况下,这样的做法才是可接受的。
同样,若审稿人希望与同事讨论稿件内容,也必须事先征得同意。
虽然这些保密性违规行为通常无意造成伤害,但依然是不道德的行为,应当严格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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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如果审稿人与某篇稿件存在利益冲突,应立即将稿件退回编辑部。
利益冲突的形式多样,例如:
审稿人所在实验室正在进行类似研究;
审稿人掌握与稿件内容相关的保密信息;
审稿人与作者存在私人矛盾或过于密切的私人关系。
在有疑虑时,通常的原则是:“若不确定是否存在冲突,就不要审阅或阅读该稿件。”
如有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编辑咨询。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存在一定程度的潜在冲突,编辑仍可能希望征求该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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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稿件内容的不当行为
审稿人在审阅过程中获得的研究结果不得引用或用于自身研究。只有在该工作正式发表之后,审稿人方可在正确引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的思想或数据。在评审阶段使用未发表内容,类似于股票交易中的内幕交易。虽然此类行为不会导致法律惩罚,但其伦理原则极为明确:绝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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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 《化学研究出版伦理指南》 #106